鸡喂过用药用料都要记录清楚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获悉,为全面做好我市2017年兽药饲料行业监管工作,保障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今年将加大行业监管,实现日常监管执法全覆盖。另外,年内将兽药生产企业全部纳入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实现二维码追溯。
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
加强兽药饲料行业监管,实现日常监管执法全覆盖。对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率达到100%,案件举报受理率达到100%、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吊销违法违规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销毁一批假劣产品,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添加等行为。扩大抽样检测覆盖面,在完成农业部、省局抽检任务的基础上,市级完成兽药饲料产品抽检1000批次(兽药600批次、饲料400批次),其中兽用抗生素抽检样品占兽药抽检总量的45%以上,在兽药饲料使用环节抽检样品占总抽检量的30%以上。另外,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安全隐患排查率达到100%。
养殖场(户)要建用药用料记录
抓好兽药生产经营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兽药生产经营等相关规定的行为;非法生产经营兽药的黑窝点;兽药生产企业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擅自增减有效成分含量、改变组方和套用批准文号等行为;兽药经营企业销售违禁药物、假劣药物和人用药品等行为;无证经营兽用原料药或将原料药直接销售给养殖场(户)的行为。监督饲料生产企业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饲料的黑窝点;生产过程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经营单位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或者添加其它物质的行为。
监督养殖场(户)落实《青岛市畜禽养殖一本通》的相关要求,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用药用料记录,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严格休药期规定,依法查处违规使用假劣兽药、违禁药物、人用药和原料药等行为;不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的行为;在饲料及饮用水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使用“四无”(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针对辖区内兽药饲料行业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拉网式监管排查。加强与公安、工商、食药和电信等部门协作,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继续推进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年内将兽药生产企业全部纳入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实现二维码追溯。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做到“一企一档”,将监督检查、检测结果、行政处罚和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公示,完善诚信体系。